公 告
为建设平安校园,创造文明和谐、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,根据上级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自2023年5月29日(星期一)始,禁止社会及接送幼儿园学生的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进入校园。具体管理规定如下:
1.接送幼儿园学生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禁止进入校园,接送学生家长可以携孩子进行入校园,经通道进入幼儿园上下学。
2.各类来访人员车辆,一律停放到学校东大门停车场的指定区域。不配合管理强行闯入校园者,视为扰乱公共秩序,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。
3.接送本校学生上下学的校车、汽车、电动车等禁止进入校园,停放到学校东大门停车场的指定区域,等待学生上下学。
4.本校教职工车辆进出校园,限速5公里/时,启动与倒车时要巡视周边是否有学生与小孩,确保安全。在指定区域停放车辆时需规范,车与车之间、车与建筑物间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,一车一位,不压线越线。
5.校园内的单元楼道、严禁停放摩托车、电动车、自行车,违者按照《消防法》第六章第六十条“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”等规定,由学校总务处配合主管部门及时清理,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负责。
6.电动车充电车位仅供需要充电车辆停放,无需充电的车辆不能占用充电车位。
望江县漳湖中学
2023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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