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,切实提高便民利民服务能力, 盘活道路资源,缓解市民停车难之问题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〉办法》、《GA/T 850-2009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,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,集宁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, 决定在泉山南街便民市场旁道路内新增机动车路内限时停车位70余个。
新增车位路段



限时停车相关管理
排版丨李东航
审核丨于 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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