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6日8时,文山市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注册登记工作全面启动,各办理点挤满了前来注册登记的群众,现场工作人员认真接受群众咨询,耐心解答,有条不紊的为前来办理的群众提供注册登记服务。当天,共接待群众1000余人,注册登记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239辆。





如何给电动三、四轮车上牌?
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?
需要带些什么材料?
在哪里可以登记注册?
看这里
1.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(开化北路241号,电话:2186116)2.中国人民保险文山支公司(新闻一路1号,电话:2134494)3.文山交通服务公司(文山州医院城南院区旁,2188122)4.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塘中队(电话:2660666)
答:首先你要购买电动车交强险(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),然后提交材料,材料你需要准备申请表(原件)、身份证(复印件)、保险单(复印件)、车辆合格证(复印件)、购车发票(复印件)或承诺书(原件),然后查验车辆、进行发牌照相。最后,你就可以顺利领取行驶证啦!
问:文山市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登记上牌需要什么资料?
3.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(1份),发票购买方名称要开车主名字 ,发票格式;车架号,电机号要注明;4.非机动车组合保险单(强制险.PICC)复印件(1份)。
答:可以,但是要提供居住证或有效的相关证件,(如学生证、租房协议)复印件。
答:车辆所有人需作出书面承诺,写明车辆的来历及未能提供车辆资料原因。
问:办理登记的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,需满足什么要求?
答:必须保证车架号、电机号无凿改、挖补痕迹,车辆外观完整,确保上路行驶的安全性。其次货箱须按要求粘贴反光条,并在货箱两侧规定位置,喷写“严禁载人”字样。
温馨提示
为进一步净化文山市道路交通环境,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,根据道路交通安全、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,8月9日,文山市五部门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全面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》,加强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管理。根据《通告》规定作如下提示:一、管理范围:文山市行政区域内未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生产,未列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,不能按照规定在交警部门登记上牌的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。二、销售企业或商家:文山市行政区域区内的电动车生产、销售企业或商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,主动向消费者宣传国家机动车管理政策,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合规机动车。自8月9日起,任何企业或商家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;8月15日前主动协调厂家通过置换、退货等方式消化库存。8月16日起,文山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生产、销售企业或商家禁止生产(拼装、组装)、引进、销售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等未列入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中的违规机动车,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惩。三、广大电动三四轮车主: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2021年8月15日以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进行登记上牌管理。车辆所有人应当凭机动车合法来历凭证(购车发票、出厂合格证)、本人身份证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凭证,于8月16日至9月30日期间,到以下几个地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: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(开化北路241号,咨询电话:2186116)、中国人民保险文山支公司(新闻一路1号,咨询电话:2134494)、文山交通服务公司(文山州医院城南院区旁,咨询2188122)、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马塘中队(咨询电话:2660666)、平坝中队(咨询电话:2670868)。逾期不再办理登记上牌手续,并禁止未登记上牌的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在文山市行政区域内行驶,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,一经发现一律扣留。四、过渡期管理:已登记上牌的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,过渡使用年限为2年(即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),限定在文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,并严格遵守相关通行规定。过渡期内,未登记上牌的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严禁上路行驶,严禁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;过渡期后(2023年10月1日起),所有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严禁上路行驶,严禁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。违反上述规定上路行驶或停放的,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。五、快递、邮政、园林绿化、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、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,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,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。工厂厂区、旅游景区、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(厂)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。 文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
文山市公安局
文山市工信商务局
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
来源:文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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